[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湘潭东之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市岳塘区社建村街道板塘铺开发建设的芙蓉世纪城16、17、18、19号楼(共4栋),预售建筑面积24693.41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湘潭东之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市岳塘区社建村街道板塘铺开发建设的芙蓉世纪城16、17、18、19号楼(共4栋),预售建筑面积24693.41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本局以预许字(2015)第1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购房人应将预售款交至本项目 银行的指定 账号。湘潭东之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售所收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湘潭市人民 或湖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预售款 银行:农业银行湘潭岳塘支行
账号:1820 0101 0400 0802 5
预售款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
账号:2201 0155 0000 0052 8
预售款 银行:北京银行湘潭支行
账号:0732 0000 1001 2010 3002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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