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清点,沈先生放在保险箱内的大量金器被盗走,损失6万余元。沈先生在报警的同时,也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了情况。但物业管理方的态度却让沈先生一家人十分气愤。“他们只知道推卸责任,根本不提如何处理。”
“家中遭小偷损失6万余元,物业管理方却不闻不问,还说尽到了应尽的义务。”2月9日,家住湘潭经开区五矿尊城小区的沈先生,向我们表达了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满。
住户:保险箱内的金器被盗
湘潭市沈先生说,他和妻子每天一早就出门,晚上下班才回家,白天家中没有人。2月5日晚上9点左右,夫妻俩下班回家却发现,家中一片狼藉,一间卧房的窗户是敞开的,窗户外有明显的撬痕。
经清点,沈先生放在保险箱内的大量金器被盗走,损失6万余元。沈先生在报警的同时,也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了情况。但物业管理方的态度却让沈先生一家人十分气愤。“他们只知道推卸责任,根本不提如何处理。”
沈先生介绍,他们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两元/平方米,这样的价格在湘潭来说是比较贵的了。然而,业主却感受不到与之相等的服务。“真的被偷怕了,现在我妈妈每天从韶山路的住所跑来我家,白天都守在这里。”
物管:不负责人身财产安全
就沈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们来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沈先生和家人说的情况有些不准确。公司得知他家被盗后,当天晚上就派人上门探视,并协助他家报警、提供视频资料给警方破案。
这位负责人还说,物业管理公司当初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其职责就是负责小区的卫生和秩序,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公司安装了摄像头、每天24有人值班。“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并不负责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律师:按合同条款划分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在这件事上到底有没有责任?我们咨询了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的曾磊律师。
曾磊说,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两者要根据合同的条款来划分责任。如果合同上没有关于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物业管理公司就没有责任;如果合同上有这一条,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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