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17日公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17日公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首先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意见给出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意见指出,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到2017年,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意见还指出,要改革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意见要点
1 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2 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3 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4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5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6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7 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官方解读
试点城市今年增加到100个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为探索改革的路径,2010年国家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增加到100个,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目前,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需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医院逐利机制还未完全破除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从前期实践来看,各地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同时,城市公立医院当前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比如,逐利机制还未完全破除,体制性机制性改革有待深化,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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