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葩金花苑10栋(共1栋)的预售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湘潭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建设南路的葩金花苑10栋(共1栋),预售建筑面积2290.24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本局以预许字(2015)第09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购房人应将预售款交至本项目监管银行的指定监管账号。湘潭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售所收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预售款监管银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监管帐号:5911 6514 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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