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直联系不上,我们无法得知更多的情况,但是从目前的采访来看,确实是早些年,由于 出面主导公司征收,才导致了后来的集体土地卖给村民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整个事件与刘正午没有一丝的关系,我们不知道为何白石镇 迟迟不愿意为刘正午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签字盖章。
近日我们报道了湘潭县居民刘正午合法竞拍土地后,却无法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情。(见延伸阅读)在采访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原是是当地一家公司早些年就将这些土地出售一空,而白石镇 却不愿意多说,那么,这个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到底有没有这些土地的 权呢?白石镇 在这中间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在记者的调查中,白石镇新荷村村主任的一番话,让整个事件顿时明朗了起来。
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村主任马粮:集体土地反正是被征收了,是白石开发公司,乡 出面的。
马主任表示,早在2008年,由白石镇 出面,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对他们两个村的一些集体土地进行了征收,价格大概在四万多一亩,村上并没有收钱,而是按照征收谁的地,就补偿谁的方式进行的。
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村主任马粮:我们村里没有收钱,到组上,是哪个的地哪个就收钱。
据法制记者了解,这次刘正午竞拍的土地,其实在2008年的时候,还是集体土地,那么这个征收是合法的吗?马主任表示,这是 出面要搞的,他们村上也只好 。
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村主任 马粮:当时是集体土地,不是不可以征收的吗,是 要搞的啊,肯定是 出面搞的不。
此外,对于去年湘潭县国土局征收这些土地,变更土地性质,马主任也透露,相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再次征收,村组也没有再拿到过征收补偿款。对于马主任的说法,当地村民胡春华也拿出了一份材料,是2008年他与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鉴定的《征地意见函》,其上面还盖有湘潭县白石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的公章。当时双方约定在征地过程中,预留胡春华宅后21米宽的自留建设用地。这表明当时的土地征收,确实是镇 出面主导的。
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村民 胡春华:集体土地的时候,是 搞开发,开了动员会,是 出面搞的。
同时胡春华透露,为了这预留的21米宽土地,在去年的时候,白石镇国土所还前来协商,想要进行征收,当时也谈了个价格,但是由于镇上财政紧张才没有终达成协议。
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村民 胡春华:去年国土所的人又来找过我,我说可以,但是要三十多万一块地,后来谈了个价格,我同意了,但是国土所的说没有钱,就留着我自己建房了。
所以到现在,胡春华认为自己的土地并没有被征收,土地还是自己的,怎么就又卖给了刘正午呢?
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村民 胡春华:我自己留的建设用地,没有征收就是我的,他们开放商是他们的事情,我不管。
白石镇镇长:需要风险评估 十五天期限
其他事正在调查 卖地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
看来,这白石镇 所说的历史遗留问题,与镇 自身有关,而现在又让毫无责任的刘正午受到影响,那么白石镇 对于这件事又打算怎样处理呢?经过再三沟通,法制记者终于和白石镇镇长王鑫见了一面。
湘潭县白石镇镇长 王鑫:不是不肯盖章,是我们要做风险评估,我们和刘正午都要做一些工作,是稍微延长一些时间的。
白石镇镇长王鑫表示,他们镇上并不是不给刘正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字盖章,而是要做风险评估,有一个过程,需要刘正午也做一些工作,同时他再三强调, 的建设项目,镇 都要做这个评估。
湘潭县白石镇镇长 王鑫: 的项目我们都要这样子搞的,包括建设 什么的。
至于其他一些情况,王镇长表示,是他的前任所办理的事情,时间过去比较久了,他们已经在调查之中,不愿意向记者和刘正午透露。
湘潭县白石镇镇长 王鑫:我们做了一些调查,但是并不是我知道的都要告诉你们。
关于为何土地存在纠纷,还要拿出来拍卖的问题,王镇长则将责任推给了国土部门,他认为镇上的职责就是协调。
湘潭县白石镇镇长 王鑫:买地的事情,你们可以找国土局,我们的职责就是协助搞好工作。
王镇长再三强调风险评估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对于刘正午来说,耽误的每一天都是损失,而且递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已经长达几个月时间了,这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后王镇长表示,风险评估还是有个期限的。
湘潭县白石镇镇长 王鑫:风险评估的期限是十五天左右。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法制记者随后也联系了,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现在的负责人尹新光,他在电话中表示,里面有很多情况,需要当面说。
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负责人 尹新光:我们还是要去你们那里,向你们说说情况的,这个问题确实是要解决了的。
国土所所长: 主导征收 套用政策遗留问题
拍卖为解决问题 公司卖地非法 将很快解决
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负责人尹新光在电话中表示,他会在两天之内和记者联系,但是直到现在,法制记者也没有和他见上面,而且他的电话现在也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那么,当初这个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和白石镇 的征收,又是什么情况呢?刘正午的事情又什么时候才能够得到解决呢?经过反复联系,法制记者联系上了白石镇国土所所长倪地春。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 倪地春:08年以前有个政策,是可以办集中居住地,当时 想套用这个条款,开发这个地。
倪所长告诉法制记者,2008年左右,白石镇 由原来的旧址,搬到了现在的新址,为了加快当地的开发,同时考虑到当地的消费水平不高等现实情况,白石镇 就想套用集中居住点的政策,所以就出面主导了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的征收开发项目,可是之后,政策发生了变化,所以就留下了问题。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到了10年左右,这个政策就没有了,投了一些资金,因为征地、平整什么的,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了。
经过这么多年,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为了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在去年的时候,当地 和国土部门就走了土地招拍挂的形式。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历史遗留问题总要解决,我们就想通过合法的程序解决,就走了招拍挂的形式,想这个老板买了,顺便解决历史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镇上和国土部门也和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协商好,并且从该公司手里拿回了土地,所以土地与这家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08年的时候公司在 主导下,进行了征收,但是去年我们交给国土局的时候,这个地就是交给了我们了,与公司没有关系了。
至于胡春华认为的自己的土地没有被征收的问题,倪所长表示,那份征收意见函,实际上就等同于征收了,他们随时可以处理,解决好这个问题。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胡春华家的地没有征收,为何招拍挂呢?这个问题是随时可以解决的,是由我们国土部门来解决的,我们可以解决好的,等这个时机,招拍挂前提是全部征收,这个协议就是视同征收了,还有两百万压在这里,随时可以补偿他。
拍来拍去,土地换了新主人,那么从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手里购买了地块的村民,又怎么办呢?倪所长则坦言,他们已经报案,这个事情与 部门无关。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他们买卖的情况,我们已经报案了,这是私人买卖,不具有法律效应。
后,倪所长透露,目前 已经多次开会协调,已经拿出了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而刘正午需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相信很快就能够签字盖章了。
湘潭县白石镇国土所所长:评估的到位,肯定会盖章,不是不同意,在完善,很短的时间就可以了。
由于湘潭县白石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直联系不上,我们无法得知更多的情况,但是从目前的采访来看,确实是早些年,由于 出面主导公司征收,才导致了后来的集体土地卖给村民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整个事件与刘正午没有一丝的关系,我们不知道为何白石镇 迟迟不愿意为刘正午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签字盖章,但是从招商的角度来说,筑得梧桐树,方能引凤来,而现在明明是凤来了,白石镇 居然还在拖延,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一份风险评估都不能做出来,不知道这样的效率,能不能让 人放心,我们想这也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希望当地 能够早点拿出应有的态度来,不要让老百姓,让 商遭受无缘无故的损失,这样,乡镇经济才能真正的发展起来。对于此事进展,我们天天法制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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