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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争天台各不相让 湘潭城管:属公共区域 都不得使用

湘潭在线  2015-07-14 00:30

[摘要] 近日,家住雨湖区广云路 的汤之日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反映,因为屋顶天台使用权问题,他与邻居闹得很不愉快。“明明是我房子的屋顶,为什么被别人给霸占了?”

近日,家住雨湖区广云路 的汤之日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反映,因为屋顶天台使用权问题,他与邻居闹得很不愉快。“明明是我房子的屋顶,为什么被别人给霸占了?”

两家争天台

汤先生说,2014年他在雨湖区广云路金凤巷鸿元小区,购买了一栋两层楼的门面房,一层用来经营、二层作为住房。由于屋顶出现渗水现象,影响了他的日常生活,因此他打算对屋顶的天台进行修缮,却遭到隔壁业主匡女士的反对。

我们在现场看到,汤先生所购买的两层楼门面房, 一栋6层高的居民楼。由于两栋建筑之间几乎是“无缝衔接”,隔壁居民楼3楼业主匡女士家的阳台,正对汤先生家的屋顶天台,且匡女士家阳台有个缺口可以通往天台,因此两家人因屋顶使用问题产生了矛盾。

汤先生说,为了利用这个天台,此前他在屋顶开了一个天窗,却被匡家用板材封住了。此后,他又打算在诊所内安装一台 空调,然而因匡家反对,空调外机也无法安装在屋顶上

“甚至连漏水也不肯我修缮,这样也太蛮横了!”汤先生抱怨,匡女士却在天台上装护栏,试图把他家天台据为己有。

那么匡女士对此有何解释呢?

当天,我们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匡女士。她表示,自己所购房屋是二手房,此前的业主使用这个天台已有许多年,并无任何人有异议,她买下房屋后,自然也就继续使用这个天台,但此后汤先生却要强占此天台。

匡女士说,汤先生对天台的的防水其实已经做完了,屋顶漏水是因为他在屋顶私开天窗破坏了房屋结构,城管部门已经认定汤先生此举违法。而她并非想要将天台据为己有,加装护栏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考虑。

走访中, 的居民多为汤先生抱不平,周边居民龚大爷就说:“自家的屋顶当然自己用,但匡家不仅不让老汤用,之前还在屋顶上搭了一个大雨棚,影响了周围房屋的采光。”

都不得使用

随后,我们来到云塘街道办事处,街道执法中队队长吴金华表示,这个天台原本是封闭的,属于小区公共区域而非私人 。汤先生在屋顶开天窗破坏了房屋原有结构,匡女士通过阳台缺口通往天台并搭设雨棚,双方均有违法。“此前我们多次调解,希望他们各退一步,两家共同使用这个屋顶,但无法达成统一。”

目前,雨湖区城市管理和 执法局决定,双方都不得使用,需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天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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