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月25日,记者从湘潭市医保局了解到,湘潭已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其中以 统一组织参保的大中 生个人缴费标准调至每人每学年120元;非从业居民(含居民子女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低保、重残人员的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
8月25日,记者从湘潭市医保局了解到,湘潭已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其中以 统一组织参保的大中 生个人缴费标准调至每人每学年120元;非从业居民(含居民子女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低保、重残人员的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请市民和学生及时参保缴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政策。为了保障居民医保待遇,国家逐年加大了 投入,2015年国家财政补贴每一名参保对象每人每年达380元,同时相应要求各地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标准。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湘潭市实际情况,日前湘潭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
为做好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医保待遇,近期,湘潭市相关部门对即将开学的大中 校加强了宣传和布置,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开展。
湘潭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居民,大中 生开学时在 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学生缴费年度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其他居民可就近到社区政务服务 办理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2% 湘潭参保单位和职工可少缴6000余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