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8号上午,来自花石镇的王女士向法制记者反映,今年5月1号,她爱人驾驶的客运中巴车在湘潭西站出了交通事故,随即肇事中巴车被停放在湘潭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集中保管所。可三个多月过去,当王女士再次来到停车场的时候,现场的种种情况引起了王女士的不满。
28号上午,来自湘潭花石镇的王女士向法制记者反映,今年5月1号,她爱人驾驶的客运中巴车在湘潭西站出了交通事故,随即肇事中巴车被停放在湘潭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集中保管所。可三个多月过去,当王女士再次来到停车场的时候,现场的种种情况引起了王女士的不满。
停车收费车内物品不翼而飞车主找保管所讨说法
王女士介绍,自从今年五月份发生车祸以后,这辆客运中巴车就一直停放在这里,后来王女士发现车上的工具箱不翼而飞,电瓶上的螺丝也被取了下来。
车辆保管所:湘潭暂未取消事故车停车费 会为车内物品丢失负责
随后,法制记者电话联系到湘潭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集中管理所一名周姓负责人,该负责人称,虽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是,目前,湘潭这项规定还没有具体实施,因此暂未取消此项费用。
对于王女士的中巴车停放的位置,保管所负责人表示,该车辆停放位置是在保管所的范围之内,如果发生车内物品丢失,那么,保管所会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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