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审核,湖南住总家美现代服务业 发展有限公司在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吉安路108号开发建设的家家美建材家居广场二期B区(共1栋),预售建筑面积19155.01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湖南住总家美现代服务业 发展有限公司在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吉安路108号开发建设的家家美建材家居广场二期B区(共1栋),预售建筑面积19155.01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本局以预许字(2015)第23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购房人应将预售款交至本项目 银行的指定 账号。湖南住总家美现代服务业 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售所收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湘潭市人民 或湖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预售款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
帐号:2201 0154 8000 0050 5
预售款 银行:农业银行湘潭岳塘支行帐号:1820 2501 0400 0154 0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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