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迎来一波又一波的利好政策。国家层面,央行、住建部、银监会等机构持续制定宽松的购房政策,湘潭市政府层面则从政府限购、公积金政策等方面对楼市给予支持。10月23日开幕的湘潭市第19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上,楼市政策将继续加码升级,让购房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
房天下房天下讯 2015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迎来一波又一波的利好政策。国家层面,央行、住建部、银监会等机构持续制定宽松的购房政策,湘潭市政府层面则从政府限购、公积金政策等方面对楼市给予支持。10月23日开幕的湘潭市第19届房地产交易博览会上,楼市政策将继续加码升级,让购房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
一、3.30新政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此举被称为330的楼市新政。该通知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央行调贷
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央行年内四次降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目前,五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5.15%,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
三、公积金新政
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除开国家层面的楼市利好政策之外,湘潭市市也积极出台政策,促使国家政策及时落地。今年3和9月,湘潭市两次出台公积金新规定,7月出台“潭十条”。
四、湘潭公积金新规
3月31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新规对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比例、个人提前还贷标准等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新规进一步放宽了职工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9月10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结合湘潭市实际,对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1)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家庭住房套数限制的政策,统一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贷款高比例为购(建、修)房款的80%。
(2)延长贷款受理期限,受理期限从购买(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建造、大修自住房之日起,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3年内。
(3)延长长借款期限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超过30年。
五、“潭十条”
7月份湘潭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俗称“潭十条”)。“潭十条”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在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受赠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的基础上,个人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包含一手房和二手房,别墅除外),均认定为贷款首套房,可享受首套房的有关金融政策。
(2)鼓励外地居民在湘潭市购房。
(3)加大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对自住和改善性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4)拓宽购房补贴政策适用范围
(5)支持二手房交易
(6)鼓励“以购代建”筹集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
(7)强化对征拆户购房置业的政策引导和便民服务,为市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提供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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