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湘潭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市州购自住房的,也可向其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据统计,今年1-9月份,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省内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笔数达128笔,贷款总额达2354.2万元。
近期,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于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是否已经施行?记者从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省外异地贷款政策暂未执行,但自2014年10月开始,湖南省内其他市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湘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极大方便了职工购房。
去年开始,全省各地市相继开通了全省异地贷款业务。省内其他市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持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流水、缴存当地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及冻结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同样,在湘潭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市州购自住房的,也可向其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据统计,今年1-9月份,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省内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笔数达128笔,贷款总额达2354.2万元。
据介绍,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达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省内缴存地所辖范围以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才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而且职工不能同时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地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还款期内不能再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此外,随着省内异地缴住房公积金在湘潭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全面推进和落实,为确保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落到实处,今年5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进一步规范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结合实际,从缴存证明的出具、缴存账户的开设、贷款基本信息录入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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