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湘潭这个领域要有大动作了
湘潭市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17—2020年)
牵头单位:湘潭市城乡规划局
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17—2020年)
项目地点:湘潭市城区范围
规划类型:专项规划
规划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湖南省“十三五”时期关于文化发展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湘潭市文体广新局《“十二五”工作总结与“十三五”工作计划》要求,对湘潭市城区公共文化设施需求进行预测和合理规划布局,推进惠民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编制湘潭市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年)。
该规划历经现状调研、方案编制、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市规划局审查、市规委会审议、市民意见征求等过程,已经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特将有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如下:
1、规划范围
本次研究范围为湘潭市城区,总面积为657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湘潭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148.4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
以建设“文化湘潭”为总目标,坚持以政府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市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基础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合理配置城市文化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湘潭建设成主要文化指标全省领先的先进红色文化名城、湖湘人文胜地。
3、布局结构
根据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现状资源分布情况,规划“一廊、三核、五心、多点”的空间结构。
1.“一廊“:以湘江为廊,利用沿岸各类文化休闲设施,形成一条贯穿历史、现在、未来,融合水脉和文脉,承载湘潭历史记忆的湘江文化景观长廊,延续“山江洲城”的山水人文历史格局。
2.“三核”:即万楼广场文化核心区、湖湘公园文化核心区、雨湖窑湾文化核心区三个市级文化核心区;
3.“五心”:在雨湖文化中心、岳塘文化中心、湘潭经开区文化中心、昭山文化中心、生态文化中心五个文化次中心。
4.“多点”:分散在城区的街道级、社区级文化设施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4、市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布局
保留现状建筑质量好、设施条件完善的市级文化设施,同时综合考虑湘潭市总体规划文化设施布局要求、相关文化设施规范要求及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等因素,规划市级文化设施29处,用地面积32.15公顷,已建12处,在建8处,规划新建6处,原址改扩建市禁毒展示馆、艺术剧院2处。此外,关圣殿规划为湘潭市总文化博物馆。
5、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布局
考虑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等限制因素,将规划区划分为4个区级文化服务区,主要包括区图书馆、文化馆等,服务分区人口控制在10-40万之间。
规划区级文化设施10处,已建2处,规划新建6处,将原湘纺工人文化宫改建成岳塘区文化馆,雨湖区图书馆搬迁至原湘潭市图书馆。
6、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布局
按照城区内的每个街道(或乡镇)分别设置1处综合文化站的标准,中心城区共设置20处街道综合文化站。其中,保留1处,改扩建2处,新建17处。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湘潭经开区共设置2处街道文化站,雨湖区姜畲镇、鹤岭镇各设置1处文化站。昭山镇已设区级文化馆,不再设置街道级文化站,街道文化站的建筑规模按照下表控制。
湘潭市街道文化站设置标准:
7、社区(村)基层文化活动中心
坚持“便民利民、丰富群众生活”布局原则。每个社区必须配套1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配套建设的社区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600㎡。
8、历史文化类文化设施规划
对规划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在文物保护法的控制要求内进行分类保护与利用,使其成为承载一定历史记忆的活动场所:
1.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立博物馆、辟为游览场所或国学文化交流场所;
2.对名人故居进行保护性修缮,挖掘其教育功能和文旅价值。
在窑湾历史文化街区西端、杨梅洲对面新建湘潭市非遗展示交易馆,主要用于非遗项目与非遗实物的科普展览与交易,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推广等业务办公,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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