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银行贷款业务,将受害人的贷款借给受害人,还收取高额的利息和服务费。近日,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
利用银行贷款业务,将受害人的贷款借给受害人,还收取高额的利息和服务费。近日,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
找能人借钱陷入“局”中
2018年3月,林先生因生意周转困难需要贷款,通过朋友结识了徐某。徐某自称供职于某金融公司,路子广,能贷到款,于是林先生请徐某帮忙借点钱应急。徐某了解到林先生有缴存公积金,有房有车,于是答应帮他去找门路。
同年3月12日,徐某将林先生带到“有熟人”的一家金融公司办理了借款手续,再让林先生到某银行新办了一张储蓄卡,由于林先生对金融业务不太了解,整个过程都是按照徐某的指点操作。当天,林先生新办的卡中入账11万元,徐某以服务费的名义向林先生收取了1万元,其中6000元后来给了代办公司。
徐某对林先生说:“因为你急用钱,我才找朋友帮忙,这笔钱借给你用20天,每个月收10%的利息。”林先生认为自己办的是私人借贷,接受了这一条件。
为还贷将车抵押
20天后,徐某向林先生催债,林先生没钱,于是提出让徐某帮忙再借点,在林先生的央求下,徐某答应了。
不久后,林先生银行卡里又入账4万元,徐某这次向他收取了2000元服务费。此时,林先生前后两次借款合计金额已达15万元,徐某按10%收取了1.5万元利息。
5月,徐某再次向林先生催债,在徐某威胁、恐吓之下,林先生东拼西凑了4.6万元交给徐某,其中1.5万元用于支付利息,3.1万元偿还欠款。6月,林先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汽车低价抵押了2万元用来支付本息。
借的钱原来是自己贷的款
为了还款,林先生四处打听怎么弄到钱,结果从朋友口中获悉,公积金缴存客户可以到某银行办理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得知这一消息后,林先生喜出望外,赶紧让儿子帮他办理。
让人意外的是,银行告知林先生此前已经办过该项贷款业务了。
林先生百思不得其解,通过几番周折,才终于发现自己被徐某骗了。此前徐某带林先生到“有熟人”的金融公司,只不过是虚晃一枪,他并没有真正帮林先生办理借款业务。而林先生账户里的15万元,实际上是徐某以林先生的名义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贷款期为一年。他之前偿还的所谓利息、本金,其实都进了徐某的私人腰包。他怒气冲冲地找到徐某,让徐某把钱“吐”出来,徐某得知事情败露,还了一万元,并表示其余钱都已花光。之后,林先生多次找徐某还钱,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9年4月,因未还款,林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信息,如果再不还款要对他进行起诉。林先生急忙向公安机关报警。
诈骗嫌疑人被刑拘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侦大队立即对案件开展侦查。5月24日,办案民警将徐某成功抓获。
原来,徐某早已获悉公积金缴存客户可以到某银行办理纯信用贷款,在林先生求他找路子时就设计了这个骗局。他利用林先生对金融业务不了解,谎称通过朋友关系能借到钱,并收取高额的利息和服务费,实际上却是用林先生提供的公积金流水、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办理了银行贷款。
在次办理贷款时,徐某知道了林先生的贷款额度为15万元,却只帮他贷了11万,当林先生再次提出想借钱时,他又去办了次贷款手续,将林先生剩余的4万元贷款额度用掉,以致林先生自己去银行办理纯信用贷款业务时,已无钱可借。
目前,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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