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湘潭官方实播台  2019-06-21 08:54

[摘要] 据湘潭市交警支队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5万余辆。随着车辆不断增多,停车难问题愈发凸显,其中小区停车难问题甚至常常触发小区业主、开发商及物业服务方三方的矛盾。

地面车位靠抢
地下车库却“空荡荡”
小区停车怪象该如何治?

据湘潭市交警支队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5万余辆。随着车辆不断增多,停车难问题愈发凸显,其中小区停车难问题甚至常常触发小区业主、开发商及物业服务方三方的矛盾。近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小区发现,部分小区地面停车要靠“抢”,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些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却大量闲置。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岳塘区禾花塘小区内,车主见缝插针,将车停在绿化带内。(记者 陈旭东 摄)

矛盾:车多位少、停车收费得不到理解

近段时间
岳塘区盘龙名府0元/平方米[岳塘]盘龙名府0套在售小区业主委员会
要求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矛盾爆发点之一就是小区的停车问题

盘龙名府0元/平方米[岳塘]盘龙名府0套在售是建于十多年前的老小区,随着家庭车辆的增多等原因,停车难问题日渐凸显。

很多业主将车库改作其它用途,并没有用来停车。

一名业主反映,除了车库他用外,电梯高层附属的地下车位也是引发停车难问题的源头,

地下车位要么租、要么卖,不交钱的就只能停在小区路面上。

正因如此,小区内部道路经常出现堵塞,居民许女士在上周五下班时就遭遇了“有家不能回”的尴尬。

我在小区门口堵了半,打电话给物业服务人员,他们说是小区乱停车导致的,他们也没有办法。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岳塘区某小区内车主见缝插针,将车停在绿化带内。(记者 陈旭东 摄)

盘龙名府0元/平方米[岳塘]盘龙名府0套在售的情况并非个案
家住河西旺城天誉旺城天誉4500元/平方米3.68雨湖区河西三大桥韶山东路77号400-176-0760 转 685003小区的颜女士
最近为停车的问题犯了愁

我们小区地下停车位租金要500元/月,我们业主普遍认为这个费用太高,无法接受。而我们原有的地面停车位已被物业服务公司改为绿化带。使得很多业主和我一样,只能把车停到很远的马路边。

颜女士怀疑,物业服务方这么做,是为了销售地下停车位,但购买地下停车位动辄要花近10万元,还只有使用权,并没有产权,因此多数业主不想购买。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某小区内,一辆小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挡住了其他住户的车库大门。(本报记者陈旭东摄)

走访中
多数业主的诉求是
车位科学有序、合理合法地使用
家住二环线国土小区的黄女士说:

近段时间我们小区停车很麻烦,晚上回去晚的就没车位了,单位的地下停车位也不让进。

国土小区的路面车位和地下停车场均未售卖或出租,但随着入住人数增多,原国土局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单位地下停车位已不够用,只能限制小区业主进入。如此一来,小区内部道路越来越拥挤,黄女士说:“现在车技稍微差点的,都别想开车进出小区。”

博弈:物权、价格之争,孰是孰非?

湘潭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开发商或物业服务公司租赁、出售地下停车位的行为有据可依,但地面停车位就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湖南湘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区域总监王学大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决定小区公共地面收费,需要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同意,也就是说要取得小区业主户数和小区业主占专有面积的双过半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岳塘区某小区内车主见缝插针,将车停在绿化带内。(记者 陈旭东 摄)

此外,2018年,湘潭市发改委下发了《湘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细则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岳塘区某小区内车主见缝插针,将车停在绿化带内。(记者 陈旭东 摄)

尽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尽如人意
4月4日
岳塘区湘电友谊一号小区业主
因不满地下停车场收费而堵门

起因是从4月1日起,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调整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以前的5元/日涨到15元/日。矛盾爆发后,当地派出所组织协调,最终协调为10元/日,经优惠后,没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每月缴纳280元。然而,业主仍然不认可这样的收费标准。他们认为,小区的停车场属于业主所有,不能私自收取费用,应由业委会管理,物业服务方调整价格,其租赁定价过高,且没有通过物价部门审批,还是在许多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调整的。

湘电友谊一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商的矛盾由来已久,此前业委会曾将后两者告上法庭,最终以败诉告终,该小区的停车纠纷始终没有化解。

关于停车位定价
物业服务公司一名负责人解释:

这要分情况:前期可由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后期物业服务阶段可由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而定。

湖南联合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卫华表示:

关于地下停车位的定价,目前是市场化运作,我国暂时尚未出台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价格的法律法规。

怪象!湘潭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靠抢,地下车库却空荡荡!咋回事?

某小区内,一辆小车见缝插针停在了通道口。(记者 陈旭东 摄)

破局:完善法律法规、借鉴专业管理经验

市住建局物管科相关负责人认为

这种停车怪象要从源头解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好的经验。比如开发商设计人车分离也是个缓解矛盾的好办法。地面停车位虽属业主共有,但车辆的管理还是需要有人来做,缴纳适当的车辆管理费用,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是个不错的办法。

东方名苑0元/平方米[岳塘]东方名苑0套在售的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就受到大部分业主的肯定
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俊介绍:

我们地下车位自开售以来卖得较好,未购买或租用地下车库的业主以及外来车辆,我们采取了地面停车管理收费的方式,进入小区内停车一免费,12个内3元,24也就6元。对于需长期停车的业主按月签约还可以打5折。这些都是事先在物业服务合同里约定好的。

市民希望,各小区能增加车位、制定相应政策、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居民也应转变意识,大家共同努力,让小区的停车乱象得到根治。(责任编辑:Chenhuan)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